一、我校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學生資助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、寧夏戶籍學生減免學費、國家助學貸款、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、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、新生入學資助項目、燕寶助學金、綠色通道、校內獎學金等十一項。(如遇國家政策調整,以新政策文件為準執行)
二、國家獎學金: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??粕?,每生每年8000元,頒發國家統一印制的榮譽證書。
三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。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??粕?,每生每年5000元。
四、國家助學金。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??粕?含預科生),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。
五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,解決學費和住宿費,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,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。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5年,最長不超過22年。助學貸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(LPR)減30個基點執行。國家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,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(市、區)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,或向高校學生資助部門咨詢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。同一學年內,有貸款需求的學生只能選擇申請辦理一種類型國家助學貸款。
六、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、招收為士官、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實行學費補償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、學費減免。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,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(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,下同)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;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,按高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。學費補償、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的標準,本??粕可磕曜罡卟怀^8000元,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、代償或減免。
七、中央高校應屆畢業生,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、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(含3年)的,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,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。地方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由各地參照中央政策制定執行。
八、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可申請入學資助項目,解決入學報到的交通費和入學后短期生活費。學生可向當地縣級教育部門咨詢辦理。
中西部地區包括:河北省、山西省、內蒙古自治區、吉林省、黑龍江省、安徽省、江西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、海南省、重慶市、四川省、貴州省、云南省、西藏自治區、陜西省、甘肅省、寧夏回族自治區、青海省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。
九、綠色通道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,可在開學報到時,通過我校開設的“綠色通道”先辦理入學手續。入學后,我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,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。
十、燕寶助學金。由燕寶慈善基金會資助寧夏戶籍的本??粕?,每生每學年2000元。
十一、地方資助。寧夏戶籍學生每學年減免4200元學費。
十二、校內資助。學校設立獎學金,一等獎學金600元每生每學年,二等獎學金400元每生每學年,三等獎學金300元每生每學年。